非移民簽證的稅務
Tax of Non Immigration
Feb 28, 2024

非移民簽證居留過久可能會變成稅務居民。
  1. 成為 183 天稅務居民(第三類)
    • 居留滿 183 天
      • IRS Substantial Presence Test, SPT
      • 當年有 31 天,且
      • 當年天數 + 去年天數的 1/3 + 前年天數的 1/6 大於等於 183 天。
      • 只要有在美國就算 1 天。
      • 居住在加拿大或墨西哥,通勤往返美國的日子不算。
      • 途經美國 24 小時之內的日子不算。
      • 機船航行人員在美國的日子不算。
      • 因在美國生病而留在美國的日子不算。
      • 例外人員在美國的日子不算。
        • 外國政府人員 A 或 G 簽證的居留。除了 A-3 和 G-5 簽證。
        • 符合規定的 FJMQ 簽證的居留。參考 留學生(FJMQ簽證)的稅務
        • 職業運動員參加公益活動的暫時居留。
    • 視同綠卡人士報稅。參考綠卡人士的稅務
  2. 成為頭一年選擇 First-Year Choice 的稅務居民(第四類)
    • 非美國公民
    • 非綠卡人士
    • 本年度(報稅申報年度)居留未滿 183 天。(理論上非稅務居民)
    • 前年度(報稅申報的上一年度)非稅務居民。
    • 下一年度(報稅當時年度)居留滿 183 天。
    • 本年度連續居留滿 31 天。
      • 自連續居留滿 31 天的第一天到年底,居留滿 75% 天數。
      • 居留滿 75% 的天數不必連續。
      • 居留滿 75% 的天數可以缺少 5 天。
      • 183 天規則的例外人員在美國的日子不算。
    • 必須附上頭一年選擇聲明 First-Year Choice Statement
    • 必須在下一年度(報稅當時年度)居留滿 183 天後才可以做此選擇。
    • 如果 4/15 居留未達 183 天,可以延期到 10/15。
    • 一旦做此選擇,未經 IRS 核准不得取消。
    • 視同綠卡人士報稅。參考綠卡人士的稅務
    例1:小強 11/1/2015 第一次到美國,12/1/2015 離開。12/17/2015 再來美國。直到年底都沒有離開美國。小強 2016 年待在美國超過 183 天。
    小強 2014 非稅務居民。因為 11/1/2015 第一次到美國。
    小強 2016 稅務居民。因為超過 183 天。
    小強連續居留滿 31 天 - 11/1/2015 到 12/1/2015。
    小強總共居留了 46 天 - 11/1/2015 到 12/1/2015,31 天 + 12/17/2015 到 12/31/2015,15 天。
    小強居留滿 75% 天數 - 11/1/2015 到 12/31/2015,61 天。 46/61= 75.41%
  3. 成為稅務居民配偶 Nonresident Spouse Treated as a Resident 的稅務居民(第五類)
    • 配偶在年底在為稅務居民。美國公民、綠卡人士及任何情況的稅務居民。
    • 做此選擇必須夫妻合併申報。
    • 必須整年度都要算稅務居民。
    • 選擇時必須附上一份夫妻雙方簽名的聲明。
    • 一旦做此選擇,永久有效,直到取消。
    • 夫妻任一方得逕自取消此選擇。附上一份聲明即可。
    • 視同綠卡人士報稅。參考綠卡人士的稅務
  4. 非稅務居民的美國收入要報稅
    • 要報 1040NR
      • 每年 4/15 截止,
      • 可以延期到 10/15,
      • 夫妻不得合併申報(Married Filing Jointly)
    • 很多項目不能扣除或扣抵
      • 沒有標準扣除額(Standard Deduction)
      • 沒有勞務收入扣抵額(Earned Income Tax Credie)
      • 沒有教育扣抵額(Education Credit)
      • 沒有育兒扣抵額(Child Tax Credie)
      • 沒有托兒扣抵額(Child and Dependent Care Credit)
    • 可以使用
      • 列舉扣除額(Itemized Deduction)
      • 稅務協定扣除額(Tax Treaty Deduction)
        • 有稅務協定 - 加拿大、墨西哥、委內瑞拉、中國、韓國、日本、泰國、菲律賓、印尼等。
        • 無稅務協定 - 台灣、香港、澳門、越南、馬來西亞、新加坡等。
  5. 填 W-4 表的注意事項
    • 受僱領取薪資前必須先填 W-4 表。僱主據以扣繳所得稅。
    • 所領的簽證是否允許在美國工作請查核國土安全部(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, DHS)。
    • 非居民的填 W-4 的規則有一些不一樣。
    • Step 1(a):必須使用社會安全卡上所登記的姓名。
      • 社會安全卡交出(包括影印)之前要簽名。
      • 簽名要符合登記的姓名。
    • Step 1(b):必須使用社會安全號 SSN。
      • 不可以用 ITIN 代替。
      • 總體而言,非公民必須獲得國土安全部在美國境內工作的許可,否則無法獲得社會安全號。
    • Step 1(c):不管婚姻狀況如何,選 Single or Married filing separately 單身或已婚分開申報。
    • Step 2:不要填,除非本人有一份以上工作。不要把配偶的工作算進來。
      • 可填 Step 2(b) 或 Step 2(c)。
      • 如果只有兩份工作,可以用 Step 2(c)。兩份工作的 W4 都要用 Step 2(c)。
      • 如果用 Step 2(b):只在收入最高的工作的 W4 上用。
    • Step 3:只有加拿大,墨西哥,南韓和印度的非稅務居民可以報撫養親屬。
      • 填了會減少扣繳,導致欠稅及罰款。
    • Step 4(c):可以要求每次發薪水多扣繳一點稅。把錢存在國稅局,以後退回來。
    • 在每份工作的 W4 Step 4(c) 底下的空白寫上 Nonresident AlienNRA 的字樣。
      • 目的是避免被扣繳 Medicare 和 Social security 稅。即所謂的 FICA 稅。
      • 萬一被扣繳,要退回來很麻煩。不是像退稅一樣。
  6. 贈與稅
    • 非美國資產 (Non-US Situs Property)
      • 不管贈與何人,無贈與稅。
    • 美國資產 (US Situs Property)
      • 配偶年度免稅額
        • 贈與公民配偶:無限
        • 贈與綠卡配偶:$155,000
          • 超過免稅額,立即課稅。
        • 贈與非居民配偶:$15,000
          • 超過免稅額,立即課稅。
        • 收受公民或綠卡配偶贈與:$155,000
          • 超過免稅額,扣遺產稅免稅額。
          • 遺產稅免稅額扣完,立即課稅。
        • 收受非居民配偶贈與:$155,000
          • 超過免稅額,立即課稅。
      • 其他人年度免稅額:$15,000
        • 贈與公民,綠卡或非居民
          • 超過免稅額,立即課稅。
        • 收受公民或綠卡贈與
          • 超過免稅額,扣遺產稅免稅額。
          • 遺產稅免稅額扣完,立即課稅。
        • 收受非居民贈與
          • 超過免稅額,立即課稅。
    • 參考贈與稅和遺產稅
  7. 遺產稅
    • 非美國資產 (Non-US Situs Property)
      • 不管何人繼承,無遺產稅。
    • 美國資產 (US Situs Property)
      • 配偶免稅額
        • 公民配偶繼承遺產:無限
        • 綠卡及非居民配偶繼承遺產:$60,000
        • 繼承公民或綠卡配偶遺產:$11,400,000
        • 繼承非居民配偶遺產:$60,000
      • 其他人免稅額
        • 公民,綠卡及非居民繼承遺產:$60,000
        • 繼承公民或綠卡遺產:$11,400,000
        • 繼承非居民遺產:$60,000
    • 參考贈與稅和遺產稅
  8. 常見失誤
    • 在工作開始時,沒有在 W-4 表註明 NRA。請看非移民簽證的稅務
      • 導致被扣繳 Medicare 和 Social security 稅。
      • 僱用機構的 HR 不熟悉非居民稅務,沒有提醒。
    • 在工作開始時,在 W-4 表填了太多人。請看非移民簽證的稅務
      • 由於被扣繳太少,導致欠稅太多。需要補繳。
    • 錯用稅表
      • 應該用 1040NR 表。
      • 不可以用 1040 表,那是給一般美國稅務居民用的。
      • 會造成欠稅。也就是說,退了無資格領取的退稅。
      • 通常是聽了美國朋友的胡說八道。
    • 贈與
    • 過早報稅
      • 趕在 4/15 之前報稅,其實可以延期到 10/15 才完成。
      • 只需在 4/15 之前繳交預估稅額。到 10/15 之前才完成全部計算。多退少補。
    • 低估美國稅務的複雜程度
      • 以為美國稅務會像移民母國的稅務一般簡單。
      • 以為一般坊間的報稅軟體可以處理國際稅務。
      • 以為美國公民應該會懂得美國稅務。
      • 以為來美國一段時間的人應該會懂得美國稅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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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稅務 非移民稅務 報稅 海外資產 稅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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